证券日报网讯 2月12日晚间,福莱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2月10日、2月11日、2月1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函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市进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期货配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